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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寶瓊‧於茜

什麼才是真正的酷(Cool)產品?蘋果的iPod?微軟的Xbox?還是那個介面簡單純粹的Google搜索引擎?抑或,以上皆非?

在由上海《周末畫報》主辦的商業創新論壇上,來自Google、RIM(Research In Motion)、法國倜儻設計室「Tim Thom」、聯想、摩托羅拉、索尼愛立信、明基電通、TCL(Today China Lion)等企業主管產品設計和創新的高階主管們,就如何定義一個酷產品,如何為酷產品尋找市場機會,以及如何利用酷產品對商業模式進行創新等內容,展開了一次精彩的交流。

Cool!=Woo!+Why?+Yeah!

要對每個人心裏面那個「酷」,做統一的界定,似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喜歡講愛情故事的法國倜儻設計室總經理沃尼奧(Gerard Vergneau)認為,「酷」是一個產品和用戶之間的愛情故事,這個故事以「有意義的細節」為起點——用戶因為設計而對產品產生好感,隨著日後的使用,用戶對產品每一個能滿足特定需求的細節愈了解,就愈增加最初的好感,一段令人欽羨的愛情故事就這樣產生。

沃尼奧認為,他和蘋果公司已經停產的iPod mini之間,就是這樣一個愛情故事。「iPod mini是一個非常酷的產品,儘管我的iPod mini已經使用了很長時間,甚至還維修過不止一次,但這是一個讓你愈用愈愛的產品,我和它之間的愛情這些年來絲毫沒有減退過。」

曾經參與企畫iPod在歐洲上市的著名廣告公司BBH(Bartle Bogle Hegarty)亞洲廣告策畫部主管赫斯基(Pete Heskett)則認為:酷產品,首先必須是有意義的,「一個產品能酷起來,必須有創新的用戶體驗,而這些創新,必須是對用戶有意義。沒有意義的產品只是空洞而非酷。」

但對於同一個問題,何以判斷某個產品是否酷?聯想創新設計中心總經理姚映佳和明基電通數位時尚設計中心總監王千睿,也有相同的看法。

「從廣義上說,酷來自產品的設計、科技和體驗,它更像用戶對產品的一種感覺。」王千睿說道。姚映佳也持相同觀點:「酷是一種體驗,來自產品功能,也來自感知,是用戶心理上的滿足。」他們甚至認為,不能隨便將來自心理感受的「酷」,等同於企業產品的「創新」。

或許,對於什麼是「酷」,PayPal中國區總經理廖光宇的總結,最有代表性:Cool!=Woo!+Why?+Yeah!
用戶首先會驚豔於產品的設計(Woo!),被吸引的用戶開始對產品某些設計細節的用途發出為什麼的疑問(Why?),進一步使用過後,用戶會越發認同這個設計和功能同樣優秀的產品(Yeah!)。

酷產品從何而來?

然而,以實際的角度看,設計開發中的產品最終會有多少成為市場上的酷產品?索尼愛立信全球研發中心中國區總監束燦認為酷產品不會超過1/3。而大部分參與討論的企業和產品創新部門主管都認為,這些不會超過研發比例1/3的酷產品,其靈感應該從市場調查和員工中來。

但像Google這樣全球最酷的公司,究竟是以什麼方式保證源源不斷的酷產品,從美國加州山景城Google總部的伺服器,通過網路流到你的PC上?

李開復給的答案很有趣:「我們讓員工『胡來』!」根據個人喜好,Google員工可抽出約20%的工作時間,將自己的點子變成網路上現實的服務,放在Google內部試用。「沒有人用,就結束了;有人用,這個『胡來』很可能就是創新。」

經過內部試用以後,新的服務將對部分用戶公開,如果通過試用,就進一步向整個網路開放。「其中任何一個環節無法通過,這個產品都會消失。」李開復說:「在網路上,用戶是否喜歡某項產品,他們用了這項產品多少次,有多少是一次性使用,有多少人重複使用,在我們的伺服器上都有詳細記錄。」

換言之,通過網路,Google幾乎能對新產品的生命力做出一個即時的判斷,而這種創新的模式顯然讓傳統產業的廠商感到羡慕不已。

(本文摘自11月號30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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